昨天,2017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公布,根据省教育厅要求,2017年秋季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要达到标准班额。
集体报名时间为6月19~23日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市区6月19日~23日)组织集体报名。在外地借读回本县(市)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市区6月26日~27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单独报名。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为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除批准一律不得以特长生名义招生
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在本辖区内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第三十八中学、第五十五中学、第四十二中学、第四十五中学、第五十中学、琥珀中学、第四十六中学、第四十八中学、第六十八中学、一六八玫瑰园学校、长丰县城关中学、庐江县第四中学)以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名义进行招生。
随迁子女入学7月12日开始报名
依照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报名时间为7月12日~16日),携带在合肥市的居住证(1年及以上)、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户口簿和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须提供经过学校盖章的学籍表),统一到居住证所在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材料审核、报名登记手续,并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就读。
公办小学原则上不得招收择校生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合肥市公办小学原则上不得招收择校生,公办初中招收择校生不得超过招生总额的4%。2017年秋季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要达到标准班额。
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