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蚌埠市河道管理局的高级工程师,负责打击违法采砂工作。然而,在其任上的时间内,蚌埠境内淮河堤岸竟多处坍塌,非法采砂活动异常猖獗。一时间,蚌埠境内淮河段成为国内、省内媒体聚焦的焦点。日前,随着一声法槌的敲响,这名高级工程师被终审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3万元。
“无为”高工让淮河成媒体聚焦点
出生于1965年的姚辉是怀远县人,一开始担任蚌埠市郊区淮河河道管理局副局长,随后在蚌埠市淮上区淮河河道管理局工作。 后来任蚌埠市河道管理局高级工程师,并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负责打击违法采砂工作。
对于非法采砂行为,姚辉在案件一审后上诉时曾表示,其负责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在其负责此项活动之前,淮河河道上已经存在大量的非法采砂行为。所以非法采砂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并非应由他一人全部承担。
然而,法院在审理时查明,就是在姚辉任期之内,淮河蚌埠境内的非法采砂活动达到了异常猖獗的程度。法院查明,多家媒体报道过淮河非法采砂猖獗,淮河堤岸多处坍塌等事实。而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就是姚辉在河道管理局负责打击违法采砂工作期间,非法收受违法采砂经营户的贿赂后,对违法采砂行为姑息、纵容。
河砂变“金砂”让执法变得“肌无力”
在姚辉的案件材料中可以看出,让执法变得“肌无力”的主要原因还是利益的牵扯。法院查明,2004年姚辉担任蚌埠市郊区淮河河道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就开始将受贿之手伸了出去。2004年至2014年,姚辉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收受王某、高某、李某等人贿赂共计113000元。
2014年至2015年,姚辉在蚌埠市河道管理局工作期间,负责打击违法采砂工作,其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王某、张某等人钱财,共计116600元、购物卡3000元、苹果6手机一部(鉴定价值5300元)……
根据送钱者罗某的证言,其给姚辉送过礼之后,姚辉查到其采砂船时只是做做样子砸几下,但不伤船上的设备。证人王某则表示其为非法采砂船老板,姚辉、江某、许某在检查前会提前跟其打招呼。采砂船老板邢某则表示,其给姚辉送过钱后,姚辉就没对其查处过。
一到纪委先退赃再检举同事
据悉,2016年7月至8月,蚌埠市纪委对姚辉有关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在调查期间,姚辉承认其在负责蚌埠市河道管理局执法大队工作期间,多次收受砂船经营户财物53000元的事实。同时,其主动交代其他受贿事实。在调查期间,姚辉主动检举揭发许某(蚌埠市河道管理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收受砂船经营户财物涉嫌犯罪的事实。在调查期间,姚辉上缴违纪及涉嫌犯罪所得共计42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姚辉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姚辉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当行使职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一审宣判后,姚辉不服提起上诉。日前,二审法院决定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对姚辉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3万元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