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往往是与人祸相伴,而风险与损失也往往相生。我国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随着“5·12”汶川地震、青海玉树“4·14”地震、四川芦山“4·20”地震、海南“威马逊”超强台风等灾害的发生,保险成为了人们关注的话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希望利用保险做好自身保障,未雨绸缪。但是在灾难来临前,如何做足充分的保障并达到转嫁风险的目的,是我们每个人越来越重要和紧迫的命题。
巨灾保险 “四两拨千斤”
当灾害没有降临,或许,很多人会误以为这一切离我们还很遥远。但是,下面一组数据告诉人们,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每一天都可能面临着灾难威胁。
民政部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近1.9亿人次受灾,1432人因灾死亡,274人失踪。同时,灾害造成52.1万间房屋倒塌,334万间房屋不同程度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2622万公顷,其中绝收290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5033亿元人民币。
自2016年7月1日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产品正式销售以来,截至去年底,已销售保单18万笔,保额177.6亿元。尤其是去年10月21日,台风“海马”登陆广东汕尾,直接触发巨灾保险赔付条件,从而使全国巨灾指数保险金额1000万元首单理赔正式落地。
据了解,巨灾指数保险自去年在自然灾害袭击最为严重的广东十个地级市落地后,涵盖台风、强降雨两类重大自然灾害,提供风险保障23.47亿元,财政资金放大比例约9倍。特别是巨灾指数保险采取快速赔付、一市一策、省市共投的模式,有效缓解了地方政府救灾抗灾的财政压力。去年下半年试点以来,累计赔付金额达3520万元。
在采访中,在多地巨灾指数保险合同中看到,巨灾指数保险赔付触发机制,主要是基于气象部门发布的连续降雨量、台风等级等参数,无须查勘定损即可快速赔付,避免了损失勘验、赔偿核实、赔付争议等问题,有效提高了救灾效率。
家庭财产险 撑起安全“保护伞”
“截至8日我们接到的报案中,5日的大风造成了北京昌平地区80多所房屋损毁,人民的生活和财产受到了重创。”保勘联保险公估薛辉表示,在日常生活中,家庭财产的保护十分重要。从偷窃事故,到极端天气灾害,甚至水管爆裂等都可能造成家庭财产的损失。比如水管爆裂,花大力气装修的房子、地板、各式家具,都难逃一劫。如果没有家财险的保障,这些损失可能只得自己花钱了。尽管这一险种在家庭投保配置中非常有必要,但是,目前家财险的投保率还很低,仅在一、二线城市投保的比例略高,未来市场空间非常大。
据了解,目前家财险的保障范围涵盖房屋、房屋附属物(包括私人车库、天台等)、房屋装修及服装、家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从种类上看,家财险可分为灾害损失险和盗窃险两种。以一年为期限,一份保单每年交一定数额的保费(一般为数百元)。
然而,并非家庭所有财产均可投保家财险。针对购买家财险需要关注的要点,薛辉提醒消费者:首先,如金银首饰、字画、古董等,保险公司一般不提供保障。第二,投保家财险没有犹豫期,假使家里的大部分财产发生变更,应及时到保险公司进行保单内容变更,保费按天计算,多退少补。第三,一般家庭可选择保费低、保障范围广的消费型家财险,如果房屋面积较大,或贵重物品较多,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独立核保交纳保费,量体裁衣购买适合的家财险。
公众责任险 可为“意外事故买单”
灾难来临时,除了家财险之外,公众责任保险也可以作为另一重要选择。迄今为止,5月5日北京大风所造成的多起意外事故中,除快递员被倒塌围墙当场砸死为恶性事故外,其余均为被大风刮倒的树木或者围墙砸向正常行驶的汽车。“一旦发生此类事故,对人身或财产造成伤亡和损失痛心之余,人们应更多关注公众责任保险。”薛辉说。
公众责任险又称普通责任保险或综合责任保险,它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是责任保险中独立的、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保险类别。按照规定,在承保固定场所中因存在结构上的缺陷或管理不善,或被保险人在被保险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因疏忽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薛辉表示,公众责任险并非强制型保险,在不少发达国家比较受重视,是国家保险制度成熟的一个象征。目前在国内市场的关注度还不是太高,很少有城市投保。特别是在一些公园、广场、演唱会等公共场所,尤其需要加强公众责任险的补充。比如2014年12月31日上海外滩发生群众踩踏事故中,由于有保险机构承保了上海黄浦区社区综合保险项目中的“公众责任保险”,就可以由商业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来分担风险。 ▋肖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