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3日,孙先生与妻子带着9个月大的孩子去朋友的餐馆做客,然而不幸遇到店里有人发生争执,无辜的孩子遭到意外,破碎的酒杯刺伤了孩子的左眼。
就在意外发生之前,孩子的妈妈为他投保了《健康无忧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险(C款)》,保额60万元,保单刚刚生效了8天。接到报案后,理赔人员迅速联系孙先生了解孩子病情,得知其眼睛损伤严重,需花费巨额医疗费前往北京治疗,孩子父母根本无暇顾及保险理赔。
2017年2月,在理赔人员的协助下,孙先生来新华保险申请理赔。经审核,此次出险符合健康无忧轻症中的单眼失明责任,第二天公司将12万元轻症理赔款汇入孙先生账户。
当理赔人员将理赔批单送给孙先生时,孙先生感激地说道:“新华保险言出必行,按照保单立即赔付12万元,而且看病期间理赔人员主动跟进服务,真的很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