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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荐股诈骗 四被告同堂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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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5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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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荐股诈骗 四被告同堂受审

王鹏 石欣天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利用QQ散布推荐股票的虚假信息,诱人上钩骗取会员费。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记者获悉,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韩某等4名被告人同堂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年初,被告人韩某在河南洛阳以睿智科技公司(未注册登记)的名义招聘了被告人付某某、于某某、韩某某等三人作为客服人员帮其在QQ上发布虚假消息,谎称该公司有专业的股票分析团队,推荐的股票可以让股民在短期内有较高收益。

待股民对他们发布的消息信以为真后,付某某等人便建议股民加入公司的会员,缴纳11800元至19800元不等的会员费至韩某某的银行卡账户,公司会定期向他们推荐收益高的股票。骗取的财物则由韩某支配,付某某等人获得20%提成。

同年4月9日,居住在合肥市庐阳区的被害人吕某某在QQ中看到付某某发送的推荐股票的虚假信息,便向其咨询,付某某遂诱骗其加入会员,吕某某随即向付某某提供的银行账户汇入18810元会员费。之后,吕某某发现对方推荐的股票并不赚钱,要求退款。但付某某等人一直搪塞吕某某,不愿退款,吕某某发觉被骗遂报警。2015年10月19日,付某某、于某某被抓获归案;2016年10月26日、12月7日,韩某某、韩某先后主动投案。

庭审中,四被告人对各自的犯罪行为均供认不讳,表示认罪悔罪。最终,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当庭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至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万元至3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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