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淮南市城镇大病保险政策自2013年底施行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6年底,共实施大病补助5375人(次),补偿4021.60万元,人均救助水平7482元。
城镇大病保险政策自实施起,城镇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的投保费用就从医保基金中划拨,不需个人另外缴费。且医疗费用报销不受病种限制,参保人员大病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逐步提高。2016年,淮南市2859人得到了大病保险理赔,共支付大病保险赔款2198.60万元,其中,职工大病保险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提高了7.82%;居民大病保险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提高了10.69%,切实减轻了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