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陈效宝 星级记者 刘海泉) 4月8日傍晚18时许,芜湖市铁艺路数十股捆绑在一起的通信电缆线被一辆双层大巴旅游车挂断,半坠至地面横跨在路中,过往车辆通行困难。事故发生后,数根电缆线落在地上,致使九华山路往铁艺路方向的车辆通行非常缓慢,稍高的大巴车只能调头绕行。一热心市民搬来一把木梯放在道路一端,支撑起坠落的电缆,但小轿车能过,越野车则无法通行。很快,两位交警主动上前,站在道路另一端,轮流用手举着电缆线让不能通行的车辆通过。直至当晚19时10分许,维修人员赶到,两位交警待消除隐患后才离开。
据了解,轮流托举电缆线的交警均在芜湖支队镜湖交警大队工作,主要负责铁艺路、九华山路一带的交通。经警方调查证实,事故原因是由于旅游车司机王师傅在驾车往市区送完客人返回公司途中,忘关车顶通风天窗,导致车辆超高造成的。目前,肇事车已被暂扣,事故正在处理中。
事发路段视线不好
开远光灯引祸端
星报讯(刘容海 杨孝松 星级记者 刘海泉) 4月13日晚,在六安市金安区城北乡丰塘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大客车撞到一名行人,行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当时,徐某驾驶皖N892XX大型客车沿六寿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城北乡丰塘村丰塘小区门口路段处时,隐约看见一名行人由东向西过马路,徐某立即采取制动并向右侧打方向避让,由于事发突然,避让不及,还是撞到了该行人。事发后,据肇事者徐某交待,事发当时已是夜晚8时许,由于是城郊,路上根本看不到行人了,且事发路段视线不好,自己在驾驶时没有在意路上人车情况,而事发当时正好迎面来了一辆车,开着远光灯,在会车时徐某只是注意对方车辆,却没有注意过马路的行人。
据了解,死者李某今年50岁,家就住在城北乡丰塘村,家里还有一位80多岁高龄的父亲。肇事者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记满12分声称在复议
罚款学习被降证
星报讯(帖广水 星级记者 刘海泉) 4月12日上午11时许,淮南交警支队八公山大队一中队民警在二通道丁山路口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时,发现一辆皖D335**号的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停放在路边。遂上前示意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发现驾驶人范某的A2驾驶证已被记了14分。
民警询问范某为什么驾驶证被记满12分仍上路行驶,范某称4月1日在合肥因闯红灯被记了6分,导致驾驶证超分,他对在合肥因闯红灯被记的6分处罚有异议,已提出行政复议,目前正在等待结果。虽知道驾驶证超分不能上路行驶,但他认为复议结果还没出来,开车上路应该没问题。民警告知范某,在复议结果出来前原处罚继续有效,同时对范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其驾驶证已被记满12分,不具有合法驾驶资格,如果开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范某因记分超过12分仍驾驶机动车被罚款200元、扣留驾驶证。如果其行政复议被维持,范某的A2驾驶证将被降为B1证,还要接受为期7天的科目一安全学习教育。
无证冲卡撞伤交警后逃逸
80后小伙获刑四年
星报讯(吴根枝 星级记者 刘海泉) 近日,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对80后小伙江某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江某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6年5月30日晚9时许,家住铜陵市铜官区的80后小伙江某明无证驾驶皖G*****号小型轿车,沿铜陵市北京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交警一大队附近路段时,遇交警执法检查。江某明未按要求将车辆驶入辅道,而是径直驶入分流车道,在交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时,江某明突然加速冲卡驶离查缉点,并撞伤民警姚某、潘某。后江某明高速驾驶车辆行驶至北京路小学附近十字路口时冲闯红灯。因车速过快导致车辆失控撞上道路中央隔离防护栏,致皖G*****号小型轿车受损,随后车辆侧翻压至对向车道停车等待通行的一小型轿车上,致该车严重受损、车内驾驶员李某受伤。事故发生后,江某明弃车逃离现场。
2016年6月1日,江某明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原铜陵市公安局铜官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4日被逮捕。后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江某明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江某明不服,提出上诉。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