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中国证监会日前就《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这份新规征求意见稿中,最引人注意的是对基金持有上市公司流通股比例上限作了细致限制。一些基金集中持有中小创个股获取超额收益的模式,将受到束缚。过去仅规定了单个基金不能持有上市公司超过10%股份,同时,同一个基金公司不能持有单个股票超过10%,其中涉及的都是“总股本”概念。但新规中则着重强调了“流通股”,比过去更为严格。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限制流通股投资比例,此次征求意见稿对开放式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资产”也规定了明确上限。管理规定第16条要求:“单只开放式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不符合前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并应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转让或恢复交易的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对市值规模较小的中小创,新规可能造成一定冲击。公募基金大举重仓,高度控盘的玩法恐怕也难以为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