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印发的《关于临泉县公务人员工作期间禁止吸烟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要求,禁止全县各级党政、人大和政协机关、人民团体、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吸烟,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村级干部参照执行。
此次,为保障升级版“禁烟令”不落空,临泉将其纳入效能考核范围,由县效能办监督检查。对公务人员违反规定吸烟的,按照违规次数,责令其向县扶贫基金会捐200元到1000元不同数额的钱,并适时予以公开曝光。同时,对举报吸烟者,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200元的奖励。
临泉县官方介绍,《规定》主要针对公职人员,倡导向扶贫基金捐款,目的是时刻提醒全县公职人员临泉尚有大量贫困人口未脱贫。 ▋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