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枫逸
日常生活中,不少人有过丢失或身份证被盗的经历,大多数人以为只需要挂失并补办一张新身份证,一切即可照旧,然而,被挂失的丢失身份证其实还能用。四川籍男子杨某通过微信低价收购他人的真实二代身份证,然后从“贴吧”高价出售,不到一年非法获利2万多元。(今日本报11版)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身份证丢了,挂失一下就万事大吉,很少关注丢失的身份证。其实,从2004年换发二代身份证以来,一直就存在身份证无法注销的技术缺陷。身份证不像银行卡有密码功能,不能通过修改密码的方式停止卡片使用,即使挂失,电子芯片仍然可以识别,信息依然可用。
为此,有关方面多年来也想了不少办法。为了进一步增强身份证的防伪性能,2011年修正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了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以防止冒用他人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此外,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也首次明确了买卖居民身份证的行为构成犯罪。不过,指纹登记主要针对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对于仍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则遵循自愿原则,不做强制要求。由于不少群众缺乏身份证安全保护意识,加之对个人信息泄露的担忧,并不会主动前往登记指纹。而对于买卖身份证入刑来说,虽然能够起到一定的惩戒震慑作用,但这属于事后追责,冒用他人身份证造成的危害往往已经无法挽回。
绕来绕去,解决问题的关键还是尽快弥补身份证无法注销的缺陷。虽然身份证在设计之初具有先天缺陷,但在网络时代的今天,公安部门完全可以通过与各地各部门的信息共享,让已挂失的身份证现出原形。在社会的千呼万唤下,去年10月公安部公开表示,公安部已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并于近日上线试运行,将在银行试点后提供给社会各用证部门,与现有的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联网核查,实现所有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即时失效。
“身份证挂失即时失效”一度引起了舆论的关注和热议,公众为之翘首以盼。不过,如今半年时间过去了,网上可以搜索到“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的报道,还是当初的这条新闻。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花再大力气打击买卖、冒用身份证行为,不如从根源堵塞身份证管理漏洞,斩断灰色利益链。有关部门应加快工作进度,提高信息透明度,尽快明确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推广的时间表,倒逼“身份证挂失即时失效”早日由点到面,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