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出肝脏和双肾 7岁的她其实还“活”着
男子非法捕鱼1.6公斤
长篇报告文学《国家书房》正式出版
我省将给奖励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3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男子非法捕鱼1.6公斤
缴纳6000元生态补偿款投放鱼苗
程婷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去年,肥西男子魏某因在巢湖禁渔期非法捕鱼1.6公斤,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受审。魏某当庭被判处罚金5000元,此外,他还向渔政部门缴纳了6000元生态补偿款,用于购买鱼苗投放到巢湖中。昨日上午,用这笔生态补偿款购买的1000斤鱼苗被放入巢湖。据了解,这也是我省首例由法院将生态修复款写进判决书,由渔政部门来执行的案件。

据了解,早在去年庭审前,魏某已将6000元生态补偿款交给巢湖渔政部门。由于天气原因,这笔补偿款一直未能执行。昨日一大早,魏某便赶到渔场,“这次放养鱼苗既是了却自己的一个心结,又是给尚在上小学的孩子一个负责任的交代。”魏某说道。

渔船装载上鱼苗后便从中庙码头出发,并向深水区进发。大概行驶两公里后,渔船停稳,船舱打开闸门,渔民将鱼网掀起,缓慢投放鱼苗进入水中。

“现在鱼苗进入湖里,估计到年底,就能长成三四斤的大鱼,那时,巢湖也正好是丰收期。”据巢湖管理局渔政管理总站副站长郭伟介绍,这是我省首例由法院将生态修复款写进判决书,由渔政部门来执行的案件。

包河区法院副院长孙先友告诉记者,生态修复款是一种创新模式,以前此类犯罪多数都面临拘役或者罚款。鉴于魏某的认罪态度较好,罪行较轻,经过说服教育,自愿缴纳生态修复款,可以通过放养鱼苗的形式提供长远的生态修复。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