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英国媒体纷纷爆料,身体还很硬朗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已经在准备后事,还设计好了自己葬礼的全部事宜。清明将至,导报记者调查发现,像英国女王这样早早就为自己立下“生前契约”的方式,在厦门已有普通市民这么做了。(3月24日《厦门导报》)
不仅英国女王在这么做,79岁的作家琼瑶也发表了《写给儿子和儿媳的一封公开信》,交代自己的身后事。人生走到暮年,总有一天要与这个世界告别。因此,立下类似的“生前契约”,是有一些好处的。他可以让逝者走得体面,不留下什么遗憾;也可以避免子女遇到这样的事情手足无措,影响后事的料理;在一定程度上,也会给子女以提醒,和父母在一起的日子正在一点一点减少,有空就回家陪伴老人,不在将来留有遗憾。这尤其善莫大焉!
生前契约都有些什么内容呢?从报道来看,主要是对自己的后事进行设计。比如,过世后想穿什么样的寿衣,设不设灵堂,灵堂怎样布置,甚至是灵堂上想摆放哪种鲜花,都可以提前约定下来。除了“生前契约”,还有一些市民则是提前为自己选好了墓地。
这些当然可以成为生前契约的内容,也可以看作是对后事的安排。不能否认,这些安排是有意义的。但在笔者看来,生前契约如果仅仅停留在这些方面上,其称赞的意义并不大。虽然国人有侍死如侍生的传统,但在新风渐行的今天,还固守这些习俗,除了给商家一些赚钱的机会,使身后事宜办得顺利一些之外,并无其他。
生前契约不仅要考虑自己的后事,也要考虑他人的事情。据媒体报道,在浙江宁波,许多年轻人开始立下遗嘱,对自己死后的遗产和其他事务作出安排,止定纷争,不给活着的人留下麻烦,这更值得称道。因此,立下生前契约是可以的,但这种契约,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办理仪式上,也要体现在人的豁达与坦然上。
所以,签生前契约有必要,但一定不能落入商家的彀中,导致生前契约走样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