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合肥市二院医学装备与工程处原处长洪某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医疗设备公司或人员谋取利益,并先后收受多人财物共计6.2万元。该院原副院长卢满朋严重违纪一案案发后将其牵出。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记者获悉,近日,洪某因受贿罪被合肥市瑶海区法院一审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一万八千元。
洪某,男,54岁。据了解,自2011年11月30日至案发,洪某担任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学装备与工程处(原医疗器械处)处长,负责医院医疗设备的招标、采购、验收、安装、培训、维修、更新、报废等管理工作。2012年至2015年,洪某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为安徽某公司等相关单位或人员谋取利益,并先后收受张某等人财物共计价值6.2万元。
在多名行贿人中,安徽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最为阔绰,他先后送给洪某4万元。据悉,2012年9月、2014年6月,该公司先后获得合肥市二院GE6000型双板DR维保服务、GE64排螺旋CT机维保服务业务,为感谢洪某在此两项业务上的帮忙,并希望以后继续获得洪某的关照,张某分3次送给洪某贿赂款共计4万元。
去年3月8日,纪检部门在查处合肥市二院原副院长卢满朋严重违纪一案过程中,发现洪某涉嫌违纪,遂对其进行约谈。约谈期间,洪某主动交代了专案组尚未掌握的其收受张某等人6.2万元贿赂款的犯罪事实,并退缴违纪违法款项共计10万元。去年3月13日,纪检部门将此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处理。据悉,归案后,洪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