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因怀疑他人是小偷,两位男子便动用私刑对其逼供,致其构成重伤。3月17日,含山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丁某批准逮捕;梅某因身患疾病,不宜羁押,遂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2016年12月的一天下午,丁某和梅某乘坐朋友孙某的轿车在含山县清溪镇街上闲逛。其间,孙某在一个食品摊前看到张某,因怀疑张某之前偷过自己的钱和手机,遂让丁某和梅某将其带过来问问。张某见状感觉不妙,骑上电动车就跑。丁某和梅某紧追不舍,丁某率先追上张某与其撕扯,并与随后赶到的梅某一起对张某拳打脚踢,随后将其拽至孙某车尾处。张某不愿上车,丁某和梅某再次对其殴打,因孙某劝阻,张某趁机逃脱。
后张某感到腹部剧痛,经医院检查为外伤性脾脏破裂。经鉴定,张某构成重伤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