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人社部公布《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明确了4项支持政策。未来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也就是“留职不停薪”。(3月23日《新京报》)
为了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人社部出台的这项政策可以说真是“蛮拼的”,人离开了单位,在外面创业,除了保留职位外,还享受基本的待遇,而且这待遇一给就是三年,三年之后无论创业是成功还是失败,都可以回来,不回来的也不会扣除此前所享受的待遇,这就消除了创业人员的后顾之忧。如果创业成功,那么除了享受在单位所保留的薪水外,创业还会有另一份收入,等于是在这期间可以享受到两份收入,而且这收入还是合法的。还有,在外面创业的合作项目,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
在这样的优厚待遇条件之下,有谁不愿意离岗创业,这样的政策确实能极大地鼓励大批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有了这样的政策“托底”,人们就没有了任何的后顾之忧,可以放心大胆地离开单位去外面创业了。但是,人虽然离开单位了,在外面干自己的事情,却还享受单位的一切待遇,公众担心会不会导致有些人员“吃空饷”?既然他的人离开了单位,在外面干什么,单位如何对其监管,防止他打着科研和创业的名义,干自己的私事?
如果不能把这一可能存在的漏洞堵死,那么以创业的名义离开原单位,“留职不停薪”很可能会发生“吃空饷”现象。因此,在制度设计之初,就要堵死可能存在的漏洞,不给人有机可乘,引发社会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