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称,河南焦作原常务副市长王宏景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据记者了解,王宏景从任职到落马不过40天时间,被称“最短命的副市长”。(3月23日《中国青年网》)
“最短命副市长”落马了,从一个角度来看,这显示的是反腐倡廉力度的加大。说白了,不到40天就落马,说明这是带病提拔。
从“最短命副市长”的腐败事实来看,他的问题不是在副市长这个岗位上发生的,还不到40天,他不可能实现“瞬间腐败”。如此看来,“最短命副市长”的腐败问题是在当上副市长之前就存在的。那么,我们就需要思考一个问题:为何带病提拔勇往直前?
为了治理带病提拔,为了规范官员升迁,国家多次出台了管理制度,并且一再强调要杜绝带病提拔。遗憾的是带病提拔却一直困扰着我们的社会。带病提拔有两个层面。其一,是审查不严。有关部门不知道将要提拔的官员存在问题。其二,是故意放行,也知道将要提拔的官员是问题官员,但是不严格管理,为了利益而放行。无论属于任何一种情况,都是不能原谅的。如果属于前者,那最起码是渎职行为,如果属于后者就是同流合污了。
我们还知道,即使审查关口没有把好,也还有最后一道关口,那就是公示制度,所有拟提拔的官员在任命之前,都需要一个公示期,难道公示期也没有人反映问题?这完全不符合常理。
“最短命副市长”落马了,这不应该是终点。所有环节的伯乐都应该为自己的不作为、乱作为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