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4S店的汽车零配件质量是否存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二手车销售企业是否存在违法收取保险公司返利、服务费情况;汽车销售商有无搭售保险或商品、强制收取车辆出库费……3月17日,合肥市工商局发布专项整治计划,未来半年,将在生产范围内开展汽车4S店及二手车市场专项整治,净化行业消费环境。
为了促进合肥汽车经营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合肥市工商局在省城范围内开展汽车4S店及二手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要求,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检查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实际经营是否一致,有无存在无照或超范围经营等违反企业登记管理的违法行为;检查有无利用格式合同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的条款和利用“霸王条款”欺诈消费者等合同违法行为。
检查汽车4S店的汽车零配件质量,重点检查有无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和销售无强制认证产品,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检查汽车4S店销售服务企业的汽车零配件标识,重点检查有无虚假标注、假冒和仿冒他人商标标识等侵权违法行为;检查有无发布违法广告、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等广告违法行为;检查汽车4S店销售企业违规收费行为。
汽车销售中,很多4S店将由自己加装部分配件的车型重新起名销售,某些车型官方型号加上4S店自行命名的型号多达十几种,且不同经营者所命的名字也不同,这使一些不太了解相关情况的消费者易受误导。目前国家虽无明文规定经营者此举违规,但依照合同法诚实使用原则,经营者在销售合同中标明的车辆型号应与消费者选定的车型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