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7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姜洋表示,正在研究进一步规范大股东减持。
据了解,有望在今年4月提交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有望纳入规范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减持的细化条款。
现行《证券法》中,对大股东减持并没有特别细化的说明,仅是笼统地表述为,依法发行的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转让。
据了解,《证券法》修订草案中拟增加对该项条款的表述,对大股东减持的范围有明确规定,包括对大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IPO(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进行减持的,其持股比例、期限,卖出时间、数量、方式等。
据了解,按照监管思路,大股东减持不得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影响证券市场交易秩序。
业内人士认为,未来对于大股东减持或有更明确的规定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