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陷入破产困境、负债达47亿余元的企业在法院介入后,因为“放水养鱼”而得以起死回生。3月9日,随着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裁定书正式下达,标志着曾经一度陷入破产困境、企业负债达47亿余元的宣城市大唐万安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大唐公司)顺利起死回生,重新焕发新的发展活力。为了该起案件审理,法院专门成立了安徽首个破产案件审判庭。
资金链断裂,“大唐”濒临死亡
据了解,大唐公司于2008年8月25日设立,主要承担宣城市北门改造项目的开发建设,涉及5000多拆迁户和2000余购房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宣城市棚户区改造能否成功以及几万人的生存生计问题。
然而,由于开发量过大、拆迁未及时完成、销售开发未能良性循环等原因,自2012年起,大唐公司资金逐步吃紧。2014年,公司资金链彻底断裂,工程建设陷入停滞,无法向广大拆迁户、购房户交付房屋。同时银行清收贷款、农民工恐慌、购房户群体大规模上访、企业负债47亿余元等一系列不良连锁效应随之而来,企业显出濒临破产的迹象。
破产还是重整,“死亡”中寻“生机”
“重整前的大唐公司沉疴已久,如果进入破产清算,在保护购房优先权后,只能清偿建设工程款优先债权额的14.17%,有财产担保债权以及其他所有债权清偿率为0。”宣城中院破产案件审判庭庭长储全胜告诉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记者。
该院经审理认为,运用破产重整制度,破产企业还有被挽救的可能,同时也有利于对债权人、债务人权益的双重保护。“重整重建,预计资金需50余亿元,资金量巨大,经公开招募无投资人愿意接盘参与重整。”储全胜表示,案件受理后,法院多方协调资金注入,先后协助管理人借入资金8亿余元。2016年1月,停滞两年多的工程逐步恢复施工,建成房屋1000余套,已向拆迁户交房650套。
全省首次用网络召开债权人会议并投票
据了解,除5000余拆迁户外,大唐公司债权人达2000余名。为使每一个债权人平等地参与进来,法院建设开发“宣城中院重大案件信息管理网络平台”,在全省首次运用网络召开债权人会议并进行投票,顺利进行了相关事项的表决。
随着重整计划顺利通过,如今该计划已进入执行期,债权人特别是拆迁户、购房户情绪稳定,工程推进顺利,部分房屋逐步交付,不仅挽救了濒临破产边缘的大唐公司,也避免了破产清算给各方利益造成的损害,实现了一案多赢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宣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明树表示:“这是宣城有史以来最大的一例破产重整案件,在尚无成熟案例可供借鉴的情况下,宣城中院根据案件特点,成立全省首个破产案件审判庭,在合并破产重整、委托式重整等多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尝试,取得了良好效果,及时挽救了濒临破产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