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西流
竹鼠“互斗”、上山“收夹”、野鸟残骸……每天早上7时到深夜12时,“打野主播”们边深入田野、山林捕捉野生动物,边直播猎捕过程。类似视频出现在多家直播平台,部分主播甚至拥有数十万粉丝。被猎捕动物中,不乏竹鼠等“三有保护动物”。对此,国家林业局官方微博表示,必须严厉打击“直播打野”等违法行为。(3月12日《新京报》)
时下,随着网络媒体的普及,网民的阵营已经转移,网络直播平台,成了草根群体的舞台,也成了部分网民吸粉生财的天堂。如今,“直播打野”又横空出世,再次挑战了法律底线。
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无证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因此,对于多平台“直播打野”,监管部门不能围观。首先,应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力度;让社会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猎杀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和“三有保护动物”,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社会舆论要更多地承担起宣传和监督的作用,通过有关部门和媒体的宣传,让更多的人认识到野生动物的价值,知道这些野生动物对于保护自然和生态平衡的重要性。特别是,对于那些因为一己私利猎杀野生动物的违法者,应加大打击力度,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到猎杀野生动物犯罪行为的严重性。
既然“直播打野”是一种违法行为,网络信息管理部门应会同司法部门,及时介入,立案侦查,并追究相关直播平台及主播的法律责任。同时,要完善相关立法,加大对制作、传播不良网络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监管部门之间应加强联动,不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专项协查,扩大违法行为的打击范围,发现问题,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