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消费者陈女士在购物网站购买了一件价值1089元的羊剪绒大衣,因不合适申请退货。但数天之后陈女士仍未收到商家退款,联系快递公司才得知大衣已经丢失。
陈女士说,1月18日,她的退货由快递公司揽件员汪先生取件寄出。数天之后未收到网络商家的退款,经查看才发现退货流程里没有任何物流信息。多次联系该快递公司揽件员汪先生,其回复可能是未将货单号扫进电脑,相关工作人员已放假,等年后开工再查找原因,并承诺如丢失会照价赔偿。
2月6日消费者陈女士再次联系到该快递公司揽件员,其答复是快件已丢失,但只能按衣服寄件费用的5到10倍偿还。陈女士一怒之下投诉到安庆市消保委,要求快递公司原价赔偿其损失。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与某快递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告知其投诉问题与消费者的诉求,经调解,该快递公司照件赔偿了消费者陈女士1089元。陈女士对此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