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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避让救护车”应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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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避让救护车”应重罚

 

▋江德斌

近日,发生在济南北园高架桥上的一幕,再度引发了人们对于这一问题的关注。事情的起因是网上流传的一段视频,视频中一辆救护车驾驶人怒斥一辆私家车不让行。济南交警发布初步调查结果称,社会车辆驾驶员涉嫌不避让急救车,面临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3月4日《齐鲁晚报》)

这是一起因“不避让救护车”而引发的悲剧事件,虽然最终患者的死亡,跟不避让行为是否有直接关系,并不能简单判断,但是该车不避让救护车的行为,却激起广大网友的愤怒,其违法事实也明确无误,理应依法予以处罚。不过,“200元罚款、扣3分”的处罚结果,却再次激起网友的极大不满,显然大家都认为,这个处罚标准太低了,没有达到惩戒效果。社会共识是救护车乃是执行救人工作,事关人命,社会车辆都要依法避让,对违法者应予以重罚。

我国正加速进入汽车社会,“车多路少”的矛盾加剧了交通拥堵,另一方面则是一些司机素质不高,缺乏公共责任教育,不具备避让急救车的意识。社会车辆不避让救护车而引发的悲剧并不少见,都曾引发舆论的批责和反思。

目前部分地方出台了地方法规,对不避让救护车的违法行为,提高处罚力度。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向公众普及交通法规和急救条例,鼓励市民举报相关违法线索,共同维护交通秩序,确保“生命急救通道”畅通无阻。可以考虑统一提高不避让救护车的处罚标准,通过严厉处罚,倒逼广大司机重视起来,在发生类似事件时,征集广大市民提供线索,以及时查证方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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