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012年7月2日,滁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产科内,一名健康可爱的女婴呱呱坠地;令人吃惊的是仅仅在四天之后,这个孩子即被其亲生父亲卖给一个外地人。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昨日从滁州琅琊公安分局获悉,滁州琅琊警方成功破获该起拐卖儿童案件。
女子非婚生子,想把孩子送人
2015年11月,滁州琅琊区两名已经离婚的男女付某和王某,因孩子抚养问题产生矛盾,闹到辖区扬子派出所。其间,男子主动向警方交代一件“大事”——“我们曾经卖掉一个小孩”。
因涉嫌拐卖儿童,刑侦大队立即介入,并将付某和王某控制。据付某交代,2012年他与王某尚未离婚,其间与另外一名女子李某产生感情。当年7月2日,李某在医院诞下一名健康女婴,打电话给付某让他到医院交纳相关费用。
因李某此前还有其他“男朋友”,因而对于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其心中并无把握,于是让付某“把孩子送人”。
夫妻拐卖婴儿,收取万元现金
付某回家之后,告诉妻子王某:“表弟生个女孩,想要送人”。王某当即张罗,联系上其泗县的姑父刘某某,对方称其弟弟刘某想要收养一个女孩。
2012年7月6日下午,滁州市第五人民医院门口,付某和刘某完成了“交易”。付某拿到一万元现金,刘某则把孩子抱回了家。这非法一幕,王某全程在场。
拿到钱后,付某将其中一部分用于支付李某的医院费用,其余则收起来自己花销。而对于这笔钱,孩子的母亲李某毫不知情。
当初卖掉的婴儿,竟是亲生女
掌握初步案情之后,警方组织民警几度往返于滁州与泗县之间,调查多名案件相关人员。令办案民警和包括付某、李某在内相关人员吃惊的是,经DNA鉴定,孩子的亲生父亲正是付某。2016年8月,此案宣告破获。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非常幸运的是,孩子被刘某带回家后,受到亲生女儿一样无微不至的照顾。孩子喉咙部位有些疾病,刘某抱着她四处求医,终于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