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姐姐改善住房环境,省城合肥市民李先生决定替姐姐卖一套房,再买一套好点的房子。通过中介,他看中一套价值145万元的二手房。在18天时间内,李先生先后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再到最后的解约协议。
2月21日,李先生致电星报维权热线0551-62620110反映称,在购房期间因遭到中介的“忽悠”,而导致买卖不成反亏钱。为此,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对事件的真实情况进行了采访调查。
投诉:签完买卖合同 发现卖房者10多万贷款未清
合肥市庐阳区的李先生想替自己的姐姐改善一下住房环境,决定帮她卖一套二手房,再买一套稍微好点的房子。
“我姐姐原来的房子是六楼,她身体不太好,委托我帮忙换一套环境好点、楼层低点的住房。”李先生说,去年7月份,他在颍上路的21世纪不动产中介的推荐下,看了几套房子。
中介带他看完房后,劝他“骑马找马”,要先把房子定下来,大不了以后再把房子卖掉。之后,李先生选择了位于北一环与蒙城路交叉口金域蓝湾小区的一套住宅,售价145万元。“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中介的工作人员打电话告诉我,卖房者有一笔10多万元的公积金贷款未还清。”李先生说,中介让他来还,可以算进首付里面去。面对突如其来的10万多元贷款,李先生表示姐姐的房子还在找买家,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
讲述:掉进房产中介“圈套”? 买卖不成反亏钱
“只怪自己太糊涂,掉进了中介的‘圈套’。”李先生后悔地说道,签合同的时候,中介告诉李先生:“你不要看,这都是房产局领的格式合同,你只要签字,看价格就好。”
李先生要求对方给他三个月的时间周转,把姐姐的房子先卖出去。为了表示诚意,他将4万元存款全部取出,交给了中介公司。中介让卖房者打了个收条给李先生。
可是签完合同第二天,就突然多出来10多万元的公积金贷款未还清。中介说客户已经替李先生还掉了贷款,所以现在李先生欠的是客户的钱。
由于筹不到钱,去年7月26日,李先生提出了解约的想法。三方依法签订解约协议,约定乙方李先生自愿丧失定金4万元,剩余房款3万元由甲方卖房者支付给丙方中介,作为中介服务费违约款。“当时,中介说另外有人想买该套房屋,让我先签订解约协议,待房子卖掉,再把违约款返还给我。”李先生告诉记者,然而签完解约协议后,中介之前答应的返款却迟迟没有返还。
调查:中介称投诉者违约 希望司法途径解决
为此,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联系了合肥颍上路21世纪不动产中介,该公司黄某告诉记者,事实根本不像李先生描述的那样,是李先生不履行合同。“10多万元公积金贷款,卖房者已经先行垫付,而李先生说自己凑不够房款。”黄某说,当时另外有买家想购买这套房屋,李先生因凑不齐房款愿意签订解约协议,这都是三方在场共同签订的。
谁知道解约协议签订后,李先生却天天来闹。中介公司告诉李先生,如果他认为这个合同或者这个环节有什么问题,他完全可以起诉,也可以走司法途径。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涉案房屋房东。房东表示目前房屋已经卖给他人。当初因为李先生的突然违约,导致他非常被动。“4万元定金我按照解约协议收下了,没有任何问题。3万元房款我给了中介公司,并电话告知了李先生。而且根据约定,李先生因违约还欠其7000多元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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