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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做“伤者第一亲人”是扩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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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做“伤者第一亲人”是扩延责任

▋戴先任
 

2月21日,澎湃新闻从浙江省高速交警总队了解到,浙江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总队长朱国振年初在春运动员大会上提出“我是伤者第一亲人”理念,固化、完善交通事故伤员跟踪救治机制,建立救治绿色通道,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治疗。当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不仅要处理事故,还要担当伤者“亲人”的角色。(2月21日澎湃新闻网)

不仅是高速路,就是其他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后,也难以及时联系到伤者家人,况且在一些事故中,伤者一家人都受伤,在这种情况下,伤者很容易陷入举目无亲、无人依靠的困境。浙江高速交警提出“我是伤者第一亲人”理念,固化、完善交通事故伤员跟踪救治机制,建立救治绿色通道,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治疗。这些举措能很好地解决事故发生后对伤员的救治问题,可以避免伤员因亲属无法及时赶到而耽误救治,从而避免因不能得到及时救治,造成伤者的二次伤害。

交警就是“伤者第一亲人”,体现的是深深的为民情怀,这符合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政府部门、党政机关,不仅是管理者,也是服务者,就如交警处理交通事故,要能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更不能见死不救,而且要竭尽所能地提供最好最优的服务。

浙江交警的做法值得借鉴,做伤者的“亲人”,与做人民的公仆并没什么太多不同,都是对公职人员提出的严格要求,这样能提升思想境界,能提高服务水平,更为可贵的是,做“伤者第一亲人”,这并不是一句空泛的口号,而是有具体实施措施,能让伤者真正感受到交警这一机构的温暖与“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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