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原副院长奚晓明 受贿1.14亿,一审被判无期
2月16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受贿案,对被告人奚晓明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5年,被告人奚晓明认可其亲属收受以及本人直接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4596934亿元。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