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9月,省老龄办联合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正式启动全省老年保障补充工程——“银龄安康行动”至今,已有2年多的时间。期间,此项工作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认可,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全省上下,尤其是老龄系统和国寿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工作进展十分顺利,2016年更是取得多项突破。
首先,我省逐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省老龄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安徽保监局联合下发皖老龄办〔2016〕10号文,转发全国4部委《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老龄险“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体现公益、坚持自愿”的“四轮驱动”原则,与我省2014年《关于实施“银龄安康行动”的通知》(皖老龄办〔2014〕12号)相比,政策引领力更强,对困难老人的保障措施也更加实在。
其次,各级政府积极扩大统保范围。蚌埠、六安、芜湖、铜陵等市已将“银龄安康行动”纳入市级民生工程,全省有89个县(市、区)财政或福利彩票公益金为困难老人统一购买了老龄险,比2015年增加了41个,已接近全省区县总数的85%。
最后,全省老龄险参保率大幅提升。2015年底全省参保率接近11%,2016年底则提高到22%,增长了整整一倍。市级层面,7个市参保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5个市参保率超过30%。县级层面,51个县参保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12个县参保率超过50%。参保老人已达238.57万人,共享保额多达500.99亿元。全省赔付人次累计达21827人,理赔金额达到5562多万元。应当说,我省“银龄安康行动”实施时间不长,成果却很丰硕,实现了政府、老人、企业的三方共赢。
“政府树立了形象、老人得到了实惠、企业塑造了信誉”,深受老人和社会的好评。可以说“银龄安康行动”已经成为我省为老服务的一个品牌、老龄工作的一个亮点、政企合作的一个模板!
链接:“银龄安康行动”是省老龄办、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入落实《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具体举措,坚持“老年人利益至上”,坚定“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体现公益、坚持自愿”,由各市、县老龄办牵头组织推广,中国人寿各分支机构负责提供老年人保险保障产品及服务。“银龄安康行动”所指的保险方案是“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年龄在60至8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参加,保险期限为一年,最低保费每份50元,意外伤害保额15000元/人,意外医疗保额6000元/人。对生活困难的低保户、五保户老年人实行优惠政策,最低保费每份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