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逐步健全了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公益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老年社会保障制度日臻完善,老年群体的民生保障网更加密实。 近几年,我省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范围。数据显示,至2016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892万人,较2015年末新增35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431.9万人,较2015年末新增35.42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621.39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数为781.82万人,含退休人员231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为839.57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口数为5120.9万,参合率达102.5%。 与此同时,我省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据统计,全省参加2016年养老金调整的退休人员共计298.2万人,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61元。其中企业退休人员240.5万人,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47元,调整前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2024元,调整后为2171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57.7万人,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16元,调整前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3523元,调整后为3739元。 此外,我省进一步发展医疗卫生保健。据悉,至2016年10月底,全省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老人和65周岁以上老人规范化管理达6001415 人,规范电子建档管理率为80.27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63.02%,Ⅱ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0.30%,家庭医生签约率达30%以上。 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力度。继续实施农村五保供养民生工程,至2016年底,全省五保供养对象41.2万人,月人均585元和434元。继续将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和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列入省民生工程实施,21万余名低收入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全省普遍建立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政策,发放人数近13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