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了解到,在2017年1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报告中,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46.0%,同比下降5.4个百分点。其中,宿州、池州2市优良天数比例仅为19.4%,同比下降25.8个百分点,降幅全省第一。
全省PM2.5、PM10平均浓度均上升
根据报告,1月份,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88μg/m3,同比上升7.3%,PM10平均浓度为117μg/m3,同比上升11.4%。黄山、阜阳、亳州、宿州、淮南、淮北、池州、安庆、宣城、六安10市均不降反升,其中:黄山市PM2.5平均浓度为49μg/m3,与2016年同比上升44.1%,阜阳市PM10平均浓度为161μg/m3,同比上升69.5%,升幅全省第一;芜湖市PM2.5平均浓度为52μg/m3,同比下降42.2%,PM10平均浓度为91μg/m3,同比下降25.4%,下降幅度全省第一。
10市优良天数比例下降
1月份,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46.0%,同比下降5.4个百分点。宿州、池州、亳州、阜阳、安庆、淮南、黄山、宣城、合肥、淮北10市同比下降,其中:宿州、池州2市优良天数比例仅为19.4%,同比下降25.8个百分点,降幅全省第一;芜湖市为87.1%,同比上升38.7个百分点,升幅全省第一。
1月份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一方面受冬季不利空气污染扩散条件影响,雾霾频发;另一方面,春节期间多数城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不到位,PM10、PM2.5短时间内出现大幅上升,加剧了空气污染。芜湖、马鞍山、铜陵市春节期间全面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
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失职、渎职行为
报告指出,在大气环境执法监管方面,实行“一案双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于应发现问题而未及时发现的,一律按照失职行为处理;对于发现问题而隐瞒不报的,一律按照渎职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在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加强环境监测预警,做好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联动的同步性及应急管控的针对性。把重污染天气应对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以减轻重污染影响。
此外,针对省内各市的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省大气办将对各市上报的年度任务进行复核,在年度考核中对瞒报、虚报、漏报的实施“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