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身为公司业务员,竟利用职务之便,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先后挪用公司资金34万余元。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获悉,近日,被告人孙某因挪用资金罪被合肥市肥西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孙某,男,29岁, 2010年10月,他进入安徽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工作,负责该公司在东至片区的机械销售和货款回收。据了解,2012年8月至2014年12月,身为业务员的孙某利用职务之便,采用收取客户货款不报账或少报账的方式,挪用公司资金共计342184元归个人使用。
2015年12月,孙某挪用公司资金一事东窗事发,该公司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去年1月,孙某被抓获归案,归案后其如实供述了相关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