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今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已然开始,纳税期限为1月1日至3月31日。昨日下午,省地方税务局特意在网站举办“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主题在线访谈,由相关处室负责人就纳税人咨询多的一些问题进行在线解答。
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但是,以下收入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的收入中,省地方税务局相关处室工作人员提醒。其中包括: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支付的所得(应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还有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简称“三险一金”)。
举例说明,如果你在某公司上班,五险基数2549元,月工资7500元,每月已扣除个人所得税及个人五险费用,除此别无其他收入,那么计算纳税的年所得为(7500-2549)×12=59412元,未达到12万元,不需要进行申报,因为三险一金等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中的收入。但科研奖励部分还是需要缴税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奖励,按照税法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省以下政府及其部门制定评比奖励办法,科技人员获得评比奖励,按照“偶然所得”项目,适用20%的比例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科技人员获得任职、受雇单位颁发的其他奖励,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一并纳入工资薪金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可直接在网上平台注册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就可以,不需要再到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