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单位的人事部门就要统计春节期间坚守岗位员工的出勤情况并计算加班工资了。虽然有人节日没顾上与家人团聚,但高达17倍的日均工资也给加班族一个大大的回报。(2月3日新华网)
春节坚守岗位与平常的加班不一样。按照计算“坚守岗位7天可抵17天工资”,可是真正要落实却不是那容易。
也许有人会说,加班费有明文规定,有计算方式,也有投诉电话,谁胆敢不给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要说此方面的权益谁都清楚,自己的利益受损谁也不情愿,可事实是真正去举报的少之又少,“拿不到加班费,高达71.3%的职场人士选择默默忍受”。默默忍受的原因不是怕拿不到,而是怕拿不长久,为了春节这点加班费与老板较劲因小失大,要么叫你走人,要么减少工资,后果更为严重。即使是有较真者,程序也相当的复杂,要费不少的口舌,增加不少的维权成本。
而对拒发加班费者来说能不发则不发,省下一笔是一笔,即使是有人告发,相关部门裁定要发,至多也就是补齐,无须为此承担其他责任,伤不了筋动不了骨,因而,拒发者就是不怕。
包括春节在内的节假日加班费的问题,几乎是年年讲,节前有提示,公示计算方式,节后有要求,可是提醒是提醒,要求是要求,一些人就是提而不醒,导致加班费问题总是难以兑现。加班费其实是良心费,特殊时刻付出的特殊劳动,毫无疑问应给予特殊的报酬,而在此种时刻抠门,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严重侵犯。
春节加班费要真正的落实,让其成为一种自觉,光靠计算和提醒还不够,而等着维权者上门也显得被动,需要的是果断地出击,节前有防范,节后有监督,主动上门明察暗访,扩展举报渠道,收集民情民意,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于拒发和变相扣发者应予以重罚。同时还应建立制约机制,实行诚信管理,对于拒不发放加班费的单位和个人应列入失信记录,以此进行约束,才能让一些人惊醒,自觉地进行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