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部分行业投资项目,将不再实施核准管理,改为备案管理;《财产保险公司产品费率厘定指引》在保险公司发生产品定价风险事件时可作为对其追责的重要依据……2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据人民网
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公布,确定自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全面规定了水运建设市场主体的行为及责任,明确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对有较严重违规行为及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项目单位或从业单位规定了约谈制度,对信用管理机制作了较全面规定,细化明确了违法处罚措施。
绿色航站楼标准
《绿色航站楼标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标准》旨在强化对航站楼绿色规划、设计、运行的引导和控制,从航站楼构型、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人性化服务以及运行管理等方面对航站楼绿色建设和运行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月1日起施行。《条例》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明确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一律实行备案管理。
财产保险公司产品费率厘定指引
保监会近日印发了《财产保险公司产品费率厘定指引》,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指引》具体内容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对费率的构成和费率厘定的原则等进行了规范性描述。二是规范了费率厘定的具体流程,包括前期准备、厘定过程、监控与调整。三是对产品费率厘定的监督管理办法作出规定,包括对费率精算报告、费率厘定工作底稿的要求及追责规定,为产品费率厘定监管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