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获悉,近日,合肥市肥东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黄某因受贿罪被合肥市肥东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 黄某自2001年以来,利用其担任肥东县人民医院检验科副主任、主任、副院长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01000元。 据了解,黄某收受贿赂金额从7000元到4万元不等,多位行贿人更是连续数年向其“上供”。其中,行贿人王某连续6年向其送上贿赂款。据悉,2008年,黄某在担任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某医疗器械公司在该院投放时间分辨仪并由安徽某公司配送相关试剂提供帮助,后其于2009年至2014年收受两公司所送现金共计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