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记者 马冰璐) 合肥一80后男子伙同他人以线上融资和线下融资的方式,在不到1年时间里,竟非法吸储1087万多元。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获悉,近日,被告人王某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王某某,男,36岁,2014年11月12日,他伙同阮某某(另案处理)为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以韩某某、阮某名义注册成立了安徽某资产管理公司,并在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该公司名义开展非法集资业务。
起初,王某某伙同阮某某开展“线上融资”,以P2P网站为工具,招聘业务员利用QQ群、网络论坛向社会公众宣传该网站,并谎称为中介融资、贷款业务,以月息1%至1.5%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吸引公众投资,实则设立“资金池”,进行“自融”。至案发,两人通过该网站向多人共非法集资222万多元,返还投资人136万多元。
从2015年4月起,两人又开始进行“线下融资”,通过举办投资交流会或投资人向他人介绍等方法以融资借贷为名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以月息2%高额利息为诱饵,与投资人签订所谓《资产委托管理服务协议》,吸引公众投资,至案发,共向线下投资人非法集资865万元,返还投资人37万多元。
2015年9月30日,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该公司进行非法吸储,随后,王某某被抓获归案。据悉,从2014年12月至案发,王某某和阮某某先后向多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1087万多元,并将集资款用于放贷、还本付息、公司日常开支等,至案发前,尚有投资款913万多元未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