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昆明刮起了租用共享单车的时髦风,然而,伴随而来的是一些不文明现象——共享单车被上锁、被私藏、被霸占、被骑回家、刮花二维码等等,有的甚至故意破坏。前晚,四五个十多岁的“熊孩子”在昆明市日新村打砸两辆共享单车,最后竟把一辆车挂到树上。(1月13日《春城晚报》)
共享单车遭遇被上锁、被私藏、被霸占、被骑回家、被刮花二维码等不文明现象已不新鲜,不只昆明如此,深圳、成都等地都曾出现类似的问题。前不久广州有数据统计称,目前投放的两万辆自行车中至少有两千辆遭到不同程度的损毁,共享单车的人为损毁率达10%。再坚固的车也抵挡不住一颗没有公德的心,但亦如你所知,公共道德的培养也好,法律素养的提高也罢,非一朝一夕之功,特别是像这些故意打砸共享单车的“熊孩子”,如果欠缺良好的家庭和学校教育,恐怕将不是孤例。
就当前而言,最有效的办法是法律及时介入。共享单车虽属于新鲜事物,但由此产生的问题其实并没有超出现有的法律规定之外。比如说,共享单车使用完之后不予归还,将涉及刑事法律中规定的侵占罪;如果被私藏、被霸占,就涉嫌盗窃罪;如果人为故意的损害,就涉嫌构成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等等。
作为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共享经济本身就属于法治经济。政府有责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共享单车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对于各种违法行为,一定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