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身为公司实际控股人,他竟非法吸储2532万余元,并挪用公司资金1787万元。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获悉,被告人吴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挪用资金罪被合肥市肥西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据了解,吴某,男,59岁,案发前系安徽某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股人,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建造、销售、出租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5月至2015年4月间,吴某因经营需要,未经相关金融机构依法批准,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信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归还本金并支付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先后近百次向社会公众50余人吸收资金共计2532.33万元。
后因吴某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所吸收的资金无法归还。在其吸收资金的债权人中,有的一家多人投入资金,最终钱都打了水漂,有的人将上百万元资金投到吴某处后血本无归。
除了非法吸储外,胆大妄为的吴某还挪用了公司资金。据悉,2013年4月2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吴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6次挪用公司1787万元资金归个人使用,且超过3个月未归还。据悉,挪用的钱被吴某用于投资项目。
2015年8月,多名被害人向警方报案,吴某非法吸储一事随即案发,警方遂立案侦查,侦查过程中,警方发现,吴某还挪用公司资金,同年9月16日,吴某到公安机关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