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民福音 海淘直邮3天到手
冒用他人进公司,也构成劳动关系
去食堂吃饭途中摔伤,也算工伤
女大学生喝药酒后殒命? 邀她喝酒的人被追究刑责
3上一篇 2017年1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女大学生喝药酒后殒命? 邀她喝酒的人被追究刑责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女大学生小娟(化名)欲求职,合肥一迪吧负责人胡某某许诺为她安排工作,并邀请她到自己家喝药酒,岂料,小娟不幸因酒精中毒殒命。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获悉,近日,经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5年6月,女大学生小娟毕业后在合肥找工作,不久,她通过朋友小静(化名)认识了在某迪吧任负责人的胡某某。之后,胡某某多次通过微信联系小娟,并许诺为她安排工作。2015年8月22日中午,小娟联系胡某某询问求职进展情况,胡某某让她到家中面谈。当天14时30分左右,胡某某将小娟接到家中。

到家后,胡某某邀请小娟一起饮用自己泡制的药酒。当天16时许,迪吧员工王某等五人送窗帘到胡某某家中,在胡某某的“盛情”要求下,王某等人依次向小娟敬酒。小娟当时明确表示自己已喝多,不能再饮酒,但在众人劝说下,仍与每人喝了小半碗药酒,总计约3两。王某等人逗留约15分钟后离开。随后,小娟因饮酒过量,在胡某某家的主卧床上呕吐并失去意识,胡某某遂将她转移到次卧床上。

当天19时20分许,胡某某因有事外出,电话通知王某带一员工到其家中照看小娟。王某与同事小然(化名)一起赶来,小娟此时处于深度醉酒昏睡状态。随后,胡某某又邀请小然一起吃饭、饮酒,小然喝下约2两药酒后便头晕呕吐,也无法再照看小娟。此后,胡某某未再去查看小娟的身体情况。

小静见小娟迟迟未归,有些不放心,便多次电话联系胡某某询问小娟的情况,胡某某均不接电话、不回短信。后小静通过朋友终于拨通胡某某的电话,胡某某这才告诉她,小娟在其家中喝醉酒的情况,并让她和朋友前来把小娟接走。当天20时40分左右,等小静赶到胡某某家中时,发现小娟已经没有了呼吸等生命体征,遂立即拨打120。小娟经现场及医院抢救无效,于21时58分被宣布临床死亡。

次日,胡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后胡某某的亲属与小娟的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赔偿了相应经济损失,取得谅解。经鉴定,小娟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417.6mg/100mL,死亡原因系急性乙醇中毒。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