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城市居民家庭拥有私家车的比例在不断地增加。因此,无论开放式还是封闭式的住宅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都时有发生。合肥市政协委员费广涛认为,相关部门也可以对小区内道路进行严管。
小区乱停车现象愈发严重
费广涛发现,多数住宅小区内的道路往往比较窄,一些私家车往往是一半停在道路上,一半停在人行道上或者绿化草坪上。
小区内车辆的乱停乱放严重影响了小区内行人的行走,车辆的行驶,破坏了绿化,同时也会增加安全隐患和产生纠纷。另外,这样往往会占用、阻挡消防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将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对于这些情况,小区物业公司难以有效管理,这是由于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对乱停乱放行为没有约束力,物业人员只能够进行劝阻,但是效果往往不甚理想。
小区内乱停车,交警也可罚
费广涛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八章第一百一十九条对“道路”的定义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由此看来,对于附设幼儿园、学校的住宅小区,小区中的道路应该属于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属于道路。因此他建议,交警部门完全应该进行管理。为此建议交警部门加强对住宅小区内道路的管理,对于违规停车,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
此外,小区建设往往跟不上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速度,小区内的停车位往往不够用,为此建议物业公司和交警部门合作,科学设置住宅小区内的停车位,尽可能多地划设停车位。
委员呼吁地下停车位应该降低收费
合肥市政协委员刘焕安则发现,不少地下车库停车收费往往是地上停车费的三倍,所以出现了地下车库普遍大量空闲,而地上停车位又供不应求,甚至停满后由于乱停车出现挤占便道和机动车道的现象,造成交通堵塞,成为城市交通的一个重大隐患。
“开发商由于造车库投入的成本需要收回,但高收费已经不能够让市民把车停在地下,经调查,有的小区地下停车费220元/月,又因为前期老业主已经买的车位如果大幅度降价,新业主可以接受,可老业主又不答应,会带来纠纷。”
他建议,合肥市应降低地下车库的停车位收费标准;给开发商和老百姓地下停车经济补贴,鼓励地下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