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虎”徐钢案登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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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中院2016年度十大案例出炉
福建“首虎”徐钢案登榜首

▋正言 记者 王玮伟
 

机场拦截扣留护照,出境受限后“老赖”主动履行7000余万欠款;网上购买大学生信息,恐吓勒索家长;夫妇投资经营婚恋网站,采取诈骗手段骗取近百万会费……1月10日,合肥中院发布2016年度十大案例,涉及反腐反贪、知识产权、超标排污等多个热点领域。   

案例一:福建“首虎”徐钢受贿案

2002年至2013年,被告人徐钢利用担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中共泉州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利用担任福建省交通厅厅长、中共泉州市委书记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16个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77万余元。

合肥中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徐钢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案例二:网上购买个人信息敲诈勒索案

2015年9月,被告人王彦忠通过网络购买了一批大学生信息。王彦忠依据上述信息,分别给多名学生家长拨打电话,自称是黑社会人员,以学生家长得罪他人,其受人之托欲殴打学生家长及在合肥上学的孩子为由,要求30余名学生家长将钱款打到其指定的账户,以此解决此事。此外,被告人时震、杨占清在案发前还通过网络购买他人信息,意欲采用上述手段勒索钱财。

合肥蜀山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彦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手段勒索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王彦忠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被告人时震、杨占清购买公民个人信息19000余条,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遂判处时震、杨占清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被告人王彦忠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期间,被告人王彦忠自愿撤回上诉。

案例三:“高级红娘”婚恋网站诈骗案

2012年8月,张启建、刘佳佳夫妇投资经营婚恋网站“寻爱网”,对外宣称为单身人士介绍伴侣,通过制作虚拟会员、编辑虚假牵手故事、教授“话术”、假扮会员和“高级红娘”骗取会费。截至案发,该团伙共计骗取全国各地438名被害人交纳会费共计人民币978843.39元。

合肥庐阳区法院审理认为,张启建等43人诈骗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遂对43名被告分别判处六个月拘役到十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刑罚。

十大案例还包括:“老赖”逃避执行被限制出境案、私家车涉水保险赔偿案、跨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优步”打车资费纠纷案、“吴山贡鹅”商标权纠纷案、安徽中粮生化燃料酒精有限公司“排污”行政处罚案、“胜利广场”开发商非法吸储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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