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德斌
“为什么没有统一的防护措施?”“可以像发高温补贴一样发雾霾补贴吗?”……每到雾霾天,面对在户外坚守的工作者,民众在致敬的同时总免不了一丝担忧。(1月8日《华商报》)
雾霾对人体健康有损害,这已经达成社会共识。目前各地纷纷建立雾霾预警机制,在发生严重雾霾天气时,就采取限行、停工、停课等应急措施,鼓励市民减少户外活动,以降低雾霾的伤害。可见,政府部门亦认可雾霾会对市民健康造成损害,从这个角度来看,在雾霾尚未得到有效治理之前,给予部分坚守户外工作的劳动者,发放“雾霾补贴”确有必要。
不过,雾霾与高温不同,雾霾主要是人为造成的,并非不可抗拒因素,如果致霾源得到彻底根治,能够有效控制住雾霾污染,就不用再继续发放“雾霾补贴”。可见,发放“雾霾补贴”只是次优选择,乃是在雾霾没有治理好之前,对劳动者所采取的补救措施,不能也不必一直执行下去,以免政府发放补贴后心安理得,而忽视治理雾霾。
“雾霾补贴”的意义在于提醒政府,要认识到雾霾不仅对民众健康造成危害,也会加重财政支出负担,抬高民众保护身体的成本。如此就可将这部分费用,对冲掉污染企业创造的GDP,看到底治理污染源的费用大,还是保障民众健康的成本高,从而摆脱治污束缚,认真将环境保护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