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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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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布2017年车船税征税范围
纯电动乘用车免征车船税

记者 任金如
 

星报讯  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合肥市地税局获悉,2017年车船税征收标准已经公布,申报纳税期限为2017年1月3日至12月31日。凡办理交强险的应税车辆,纳税人应在办理交强险的同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减、免税的车船包括:捕捞、养殖渔船;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警用车船;公共交通车辆;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经国务院批准免征或减征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因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免税的车船等等 。

凡是在合肥行政区域内,属于《安徽省车船税》规定的车辆、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对于已办理车辆登记手续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辆、警用车辆、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辆,不需开具减免税证明,纳税人可直接办理交强险业务。

经国务院批准免征或减征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公共交通汽车、对于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纳税人需携带车辆登记证书、车辆出厂合格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到地税机关开具减免税证明后,再办理交强险业务。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纳税地点为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扣缴义务人所在地。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登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合肥市区: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分局办税服务厅(蒙城北路111号,电话:65690098、65690099);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由市、县地方税务机关另行公布。船舶车船税由合肥市地方海事局代征代缴(地址:合肥市巢湖路81号,电话:6468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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