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终于要并轨啦!日前,省政府发出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在2017年底前基本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记者 祝亮
统一覆盖范围(整合时间:2017年6月底前)
城乡居民医保应保尽保
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统一筹资政策(整合时间:2017年6月底前)
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筹资机制,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统一保障待遇(整合时间:2017年底前)
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并保持在75%左右
我省将合理确定门诊和住院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并保持在75%左右。
统一医保目录(整合时间:2017年6月底前)
调整制定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
立足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实际,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有增有减、有控有扩,调整制定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完善医保目录管理办法,实行动态调整。
统一定点管理(整合时间:2017年6月底前)
对非公立与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定点政策
我省将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实行动态准入退出机制。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的定点管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