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政策 走进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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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政策 走进生活

 

2017年,合肥市民的生活将要发生一些变化。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梳理了明年将要实施的一些政策,比如顺风车一天不能接单超4次、排量1.6L或1.4T以上才能跑网约车、非国五标准汽车不能上牌、个人购买新能源车补助10000元……这么多你身边的事儿,你关心哪件?

▋实习生 费梦晨 记者 沈娟娟

网约车:

排量1.6L或1.4T以上,能跑网约车

从2017年1月1日起,《合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实施。

据悉,网约车车型标准略高于市区主流巡游车;燃油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排量达到1.6L或1.4T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2500毫米以上或续航里程达到250千米以上。

根据实施细则,网约车平台应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网络服务平台和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网约车运价、计价计程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同时,在合肥市依法纳税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

除此之外,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合肥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书面报告。

合乘:

顺风车一天不能接单超4次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合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指导意见(暂行)》也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合肥市鼓励和倡导公益性无偿互助合乘。但合乘出行分摊的出行成本,仅限于车辆燃料成本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分摊费用只能按合乘里程计费。在意见中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可在全天提供不超过4次合乘出行。

合乘平台发布的合乘出行信息应当包括驾驶员身份、车辆型号及号牌、起讫点具体地址、出发时间、合乘线路及里程、预估分摊金额等信息。

出租车

严禁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

2017年1月1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也将实施,合肥市区巡游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停止收取有偿使用费,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

不过,出租汽车经营者不得利用经营权,通过一次性买断或要求垫资、借款等方式,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另外,新增巡游车经营权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其他巡游车在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除此之外,出租汽车企业要保护驾驶员合法权益,严禁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现有抵押金过高的要降低。

新车: 非国五标准汽车不能上牌

合肥市将从2017年1月1日新车入户执行国五排放标准。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达不到国五排放标准的车,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

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合肥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对在本市办理新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达标核查,凡在规定时间节点未达到国五排放标准的车型,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

保险:

合肥试点“五险一金”变“四险一金”

人社部、财政部、卫计委起草的《决定草案》,拟将重庆、内江、昆明、岳阳、珠海、郑州、威海、合肥、泰州、沈阳、邯郸、晋中12地作为试点,实施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两险合并之后,未来就是四险一金了。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

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表示,全国大多数的省份符合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的条件。根据初步测算,符合条件的地区,如果降费政策全部落实到位,预计每年可降低企业成本386亿元。

社保费率降低,目前下调的多为单位缴费费率,涉及个人缴费费率下调的可能有失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缴费少了,拿到手的工资自然就多了。

地铁:

不能在地铁里用手机放歌

《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守则,乘客须持有效车票乘车,并按序排队购票。免费乘坐和享受票价优待的乘客,须主动出示有效证件。禁止持伪造优惠乘车证件或者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

同时,乘客还应遵守一些常见的乘车规定,比如候车时应自觉排队,禁止越过安全线,禁止倚靠屏蔽门;乘车时应当先下后上,从车门两侧依次登车,留意列车与站台间的空隙;列车因故不能继续运行时,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引换乘其他交通工具。

需要注意的是,携带重量超过20千克或者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大于1.2米的大件行李进站坐车,需要乘坐自动扶梯。在车厢或车站内,禁止出现吸烟、大声喧哗、弹奏乐器或者播放音乐干扰他人等行为。

新能源车:

今年个人买车补助10000元

2017年,合肥市辖区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包括公交、出租、租赁、公务、环卫、物流、旅游、电力、通勤等)和个人都可享受政府补助。

对个人购买纯电动乘用车的,在与中央财政1∶1配套的地方补助资金中安排10000元/辆,用于充电费用补助和私用充电设施安装。

对个人提前淘汰自有黄标汽车购买纯电动乘用车或纯电动物流车的,在享受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偿资金的基础上,再给予3000元/辆的财政资金补助。对车辆运营规模达到300辆新能源汽车的分时租赁企业,第一年(是指2016年)给予每车每月500元的运营奖励,第二年(是指2017年)给予每车每月300元的运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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