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的日子更不好过了。为发动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以下简称“老赖”)及其财产线索,破解“执行难”,广州中院28日发布38宗执行悬赏公告,涉案总金额高达2.47亿元,悬赏总金额超过990万元。其中一宗涉案案款1.04亿元的执行案,将按执行到位金额5%的比例悬赏举报者,最高赏金可达520多万元。(12月29日《广州日报》)
让“老赖”的日子不好过,让“老赖”处于人人喊打状态,这已经达成了共识,现在广州法院实施“悬赏执行”制度,又给“老赖”加了一道紧箍咒,这将有助于破解“执行困境”,是值得尝试的。
悬赏制度早在其他领域实施过,比如公安机关破案,遇到难破的案件,为了征求破案线索,就会出悬赏告示,实践证明,此法很有效果。而法院在执行案件时,也同样可以实施悬赏制度。
对于“悬赏执行”制度主要是解决这么几个问题:其一,是法律依据问题。法院的“悬赏执行”是有法律依据的,且是精准操作。今年9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实行悬赏执行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在广东省高院《意见》发布后,广州中院根据新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可以适用执行悬赏的案件范围,明确了不得参加公告悬赏的人员范围及案件范围等。其二,谁出钱的问题。现在是由申请执行人出钱,且是自愿申请并确定。据了解,这38宗悬赏公告的悬赏金额中有18宗为执行到位金额的5%,最高的比例为执行到位金额的10%。一宗涉及十一家企业和一名自然人的案件标的超过一亿元,如果有人提供法院和申请执行人没有发现的老赖财产线索,而且涉案钱款都能执行到位的话,举报线索人能获得524万元的悬赏金。这么多的悬赏金,自然会有一定的吸引力,会产生更大的效果。其三,领取悬赏金是否安全。据了解,法院执行后,将按照悬赏金额比例直接在执行款里将赏金扣除,由法院直接发放给举报者,并为其保密。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相信重赏之下也会有不少愿意提供“老赖”财产线索者,这将使更多的人受益。从这个意义上说,“悬赏执行”会形成更强大的震慑力,使“老赖”有福不能享、有钱不敢花,有助于遏制其逃债行为,促使其自动履行债务。“悬赏执行”对“老赖”也是一把利剑,不妨先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