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过严格评审,并报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黄山、蚌埠、芜湖、铜陵四市最终荣膺“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称号。
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要达到“食品药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社会满意度较高”三条基本标准。
为贯彻落实福建厦门全国“治理餐桌污染”现场会精神,2015年2月,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为指导各地开展创建工作,省食药安办、省食药监局、省农委联合印发了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综合评价标准和实施细则,并对各地创建开展情况加强检查督导。各市以创建工作为抓手,主动作为、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热情关注、建言献策,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从2016年8月下旬开始历时两个多月,省食药安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13个申报创建市逐一进行了评估验收。此次评估验收全程由1个组来完成,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执行到底,确保评估验收工作公平公正,有效防止了组间评分差异。验收组成员除了省食药安办、省农委、省食药监局等监管部门人员外,还邀请了部分省食药安委专家和新华网、安徽日报、市场星报等多家媒体记者全程参与监督评估验收工作。
对获得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称号的市,省食药安委将优先支持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项目建设,并在对各设区的市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中适当加分,并将其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创新制度、机制及举措在全省予以推广。同时,对已经获得“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的市加强动态管理,对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影响恶劣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隐瞒、谎报、缓报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或在创建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处置不当,以及存在其他不再符合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命名标准情形的,由省食药安办按程序报请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撤销其命名并向社会公布。
一年多的创建活动实践证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是新形势下提升我省食品药品监管能力的重大举措,是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有力手段,是提高社会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的有效途径。近期,安徽省政府将在黄山市召开创建工作现场会,持续深入推进此项活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