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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长敛财200余万一审获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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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长敛财200余万一审获刑8年

余占胜 岳园 记者 雷强
 

星报讯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朱集西煤矿原矿长蔡东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于2008年6月至2013年4月间,多次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共计275.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12月22日,淮南市潘集区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对被告人蔡东红受贿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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