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了严厉的处罚,本该好好吸取教训,然而,滁州一男子在离上次酒驾被查仅仅十天的时间且驾照仍在暂扣期间,再次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至此,交警只好将该名司机“请”进拘留所里去反省反省了。
近日,滁州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在位于市区明光路与西涧路路口执行酒驾查处任务,当晚,一辆苏A牌照的轿车在离民警临时增设的卡点约100米处突然停车,司机打开车门准备逃跑,被现场民警成功控制,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司机陶某当时的酒精浓度为71毫克/100毫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随后对陶某的身份信息查询时,民警吃惊地发现,陶某在十天前刚刚因为酒驾被查处,仅仅相隔了十天的时间,又再次酒驾。
根据相关规定,陶某受到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吊销驾照、两年内不得重新领取驾照,以及因驾照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等诸多违法行为合并处罚。 ▋高有志 记者 胡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