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 普通高校招生全国 统一考试及录取
12月16日,省教育厅官网发布2017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获悉,明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考生须参加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取得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后,自主选择报考不超过6所高职院校。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本人取得预录取资格的院校中自主选择一所确认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记者 于彩丽
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评价方式
按照通知要求,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对象为具有我省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考生须参加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取得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后,自主选择报考不超过6所高职院校。
文化素质测试将由全省统一组织,统一划定文化素质资格线,达线考生方可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招生院校针对中职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和社会群体考生的特点,分别组织进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学生对有关基本技能的掌握和应用,由高职院校依据中职阶段所学专业类别分类组织考生测试。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学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由高职院校依据招生专业类别分类组织考生测试。
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章程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网站公示。考生可在本人取得预录取资格的院校中自主选择一所确认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严禁有偿招生或 举办与之挂钩的补习班
另外,教育厅明确要求, 严格规范招生管理,严明考试招生纪律,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考试招生政策进行考试招生,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高职院校要签订承诺书。各高职院校需将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含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大纲)于2017年2月底前以正式文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严把命题关、监考教师关、考试关,考前辅导关和录取关和加分关等,严格按照招生章程进行宣传,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等不实宣传,严禁学校和个人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严格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的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分类考试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努力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