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星级记者 刘海泉) 12月16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决定: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月16日在合肥召开。
建议会议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审查和批准安徽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安徽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审查和批准安徽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通过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人选;其他。